孙某与钱某合伙经营一家五金店,后因经营理念不合,孙某唆使赵龙、赵虎兄弟寻衅将钱某打伤,钱某花费医疗费2万元,营养费3000元,交通费2000元。钱某委托李律师向甲县法院起诉赵家兄弟,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2.5万元,精神损失5000元,并提供了医院诊断书、处方、出租车票、发票、目击者周某的书面证言等证据。甲县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二被告没有提供证据,庭审中承认将钱某打伤,但对赔偿金额提出异议。甲县法院最终支持了钱某的所有主张。 二被告不服,向乙市中院提起上诉,并向该法院承认,二人是受孙某唆使。钱某要求追加孙某为共同被告,赔偿损失,并要求退伙析产。乙市中院经过审查,认定孙某是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遂通知孙某参加调解。后各方达成调解协议,钱某放弃精神损害赔偿,孙某即时向钱某支付赔偿金1.5万元,赵家兄弟在7日内向钱某支付赔偿金1万元,孙某和钱某同意继续合伙经营。乙市中院制作调解书送达各方后结案。 近年来,随着社会转型的深入,社会管理领域面临许多挑战,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民事诉讼等多种渠道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成为社会治理的必然选择;同时,司法改革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为根本出发点,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让公平正义通过司法渠道得到彰显。请结合本案和社会发展情况,试述调解和审判在转型时期的关系。
2000年5月1日,旅游者孙某等人乘坐旅游车前往某郊区景点游览。途中旅游车发生交通事故,使孙某等人不同程度受伤。经交警调解,旅游车所属单位对孙某等人作了赔偿。事后,孙某等人向质检所投诉,所乘车上担任导游的是一位佩带某社导游证的导游员,此次旅游应视为某社组织,该社也应承担赔偿责任。经查,该旅游团的组织者为非法经营者,导游员为非法经营者临时雇用,其所属旅行社并不知情。
请依据所学法律、法规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质检所应否处罚导游员?根据什么法规?如何处罚?
(2)质检所应否处罚非法经营者?根据什么法规?如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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