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剩余水深(或称富裕水深)?
我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对船舶上人员规定的目的在于()。
Ⅰ.保证船员的质量;
Ⅱ.保证船员的配备数量;
Ⅲ.保证船员的构成;
Ⅳ.保障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的安全。
STCW公约所要求的船员培训包括()。
Ⅰ、为申请适任证书考试者而安排的考证培训;
Ⅱ、为保证持证船员不断精通业务并掌握最新知识而安排的专业培训;
Ⅲ、为提高所有船员或某类船员单项专业技能而要求的培训;
根据我国船员条例,海事管理机构应当督促()建立健全船员在船人身安全、健康和劳动安全保障制度。
Ⅰ.船员用人单位;
Ⅱ.船东;
Ⅲ.船舶使用者;
Ⅳ.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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