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接举报说前两天卖假文凭的女的(江某)又出现了,两民警赶到现场,一派出所女民警(便装)问江某有无本科文凭卖,江某说有,并给女民警看样品,民警拿到样品即说跟我到派出所,江某跑,另一男民警将其抓获。在派出所,江某承认卖了3个假文凭(查证属实),家里有6个月的孩子,挣点奶粉钱,并问民警:"我提供点线索能宽大处理吗?"后江某揭发其邻居杨某不仅伪造文凭,还伪造国家机关的证明和印章。经查,江某所述属实。
(1).根据《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江某本次的行为属于已经着手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但由于本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应当从轻处罚、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2).江某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第(二)项规定的买卖伪造的证件的行为,江某有立功表现,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9条规定,应当对其减轻处罚。
(3).因江某属于哺乳期的妇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21条的规定,对其裁决拘留不执行。
2011年2月26日,A派出所接举报说朝阳街发现两名卖假文凭的女的(江某与李某),两民警赶到现场,一派出所女民警(便装)问江某与李某有无本科文凭卖,江、李说有,并给女民警看样品,民警拿到样品即说跟我到派出所,江某与李某逃跑,被民警抓获。在派出所,江某与李某均陈述假文凭还没卖出就被抓获,江某家里有6个月的孩子,挣点奶粉钱。同时,江某交待2010年8月19日曾在某超市盗窃香烟一条(案发后受害人未报案,后经查证属实,香烟价值200元)。后江某还揭发其邻居杨某不仅伪造文凭,还伪造国家机关的证明和印章。经查,江某所述属实。同时,派出所还查明李某于2011年1月17日因诈骗被处行政拘留五日。当日,A派出所所属公安局对该案作出如下处理决定:对江某、李某买卖伪造的公文证件行为各处行政拘留五日,对江某盗窃行为处行政拘留五日。当晚,A派出所将江某与李某送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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