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物权的妨害排除效力?
物权的妨害排除效力又称为物上请求权,是指物权人于其物被侵害或有被侵害之虞时,物权人得请求排除侵害或防止侵害,以恢复其物权的圆满状态的权利。物权的妨害排除效力是物权在保护方面的效力。因为物权是对标的物的一种直接支配权,为绝对权,具有排他性。为保障权利人对标的物的支配,以排除他人的非法干涉或侵害,确保物权的圆满状态,法律自应赋予物权以妨害排除效力。因此,物权的妨害排除效力是以物权的存在为前提,是以排除对物权的妨害使物权处于圆满状态为目的的,是对物权的一种救济。因而,物权请求权是依存于物权的独立的请求权。一般而言,物上请求权包括返还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和预防妨害请求权三项内容。返还请求权是物权人在其标的物被他人非法侵占时,得请求返还的权利;排除妨害请求权是物权人于其物权的圆满状态被占有以外的其他方法妨害时,得请求除去妨害的权利;预防妨害请求权是物权人于有妨害其物权之虞时,得请求防止妨害发生的权利。
物权当中一物之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不相容的物权是属于下面哪一种物权效力?
简述物权的排他效力的含义和具体表现。
简述物权的排他效力的含义和具体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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