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馆对旅客遗留的物品,经招领无人认领的要登记造册,送当地公安机关按拾遗物品处理,规定招领时间应为()
旅馆对旅客遗留的物品,应当妥为保管,设法归还原主或揭示招领经招领三个月后无人认领的自行处理。对违禁物品和可疑物品,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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