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遗失物品管理办法》(上铁客〔2017〕456号)规定:车站在与前来认领的旅客交接遗失物品时,应认真核对旅客(),确认物品的遗失时间、地点、品名、数量、()等无误后,予以签字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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