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义务教育条例对义务教育起始入学年龄是怎样规定的?
(1)义务教育起始入学年龄为六周岁。 (2)条件尚不具备的地区,仍可实行七周岁入学。 (3)盲、聋、哑和弱智儿童的入学年龄,一般不得超过九周岁。
2006年修改的《义务教育法》规定,应当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年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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