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的期限,是自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 )。
甲企业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绍兴”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初步审定后予以公告。公告期间,当地乙企业认为“绍兴”是县级以名不应当作为商标注册。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乙企业的反对主张是否有法律依据?为什么? (2)乙企业应当通过什么程序提出自己的反对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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