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10月4日,某化工厂聚丙烯车间聚合工段三班操作工发现正在生产的7号聚合釜内有异声。停车分析原因:是釜内搅拌轴下沉使下部带式搅拌叶与釜底部接触摩擦所致。 10月6日上午,车间领导决定进入釜内部确认原因后进行处理。工段长联系车间综合班插好釜上部与系统连接管线的4块盲板,将人孔打开,然后在釜底通过与4号闪蒸釜连接的Dg150管线插真空进行空气置换,使釜内氧气及可燃气含量达到进釜条件。此时,按照检修该釜的盲板图规定,还有1块盲板应加在与4号闪蒸釜连通的管线上,但实际操作中,只是将该连通管线上的2通电磁阀关死,未加盲板。检修人员进入釜内检查,确认是搅拌轴下填料箱备帽螺栓松动,并进行了复位。为防止今后出现这种现象,车间决定将备帽螺栓焊死。 10月8日12时30分左右,车间联系油品站分析工再次对该釜取样分析,准备进釜焊螺栓。分析工在釜内距人孔1.5米取样。13时得出分析数据:釜内可燃气含量0.4%,氧含量20%,允许进入釜内作业。14时40分检修车间焊工来到现场进行电焊作业。为保险起见,先做明火试验,将一点燃的纸团从人孔扔入釜内,未发生异常。于是焊工顺着人孔下到釜内,当头部与人孔边缘几乎同高时,釜内突然发生闪爆。焊工被气浪从釜内冲出,头部撞在上层铁平台上,当场死亡。在釜外的另1名检修工,由于气浪作用,也造成轻伤。事故发生后,采样分析4号闪蒸釜丙烯浓度为12%,清理7号釜时找到了未燃尽的纸团。 请分析事故原因和经验教训?
2018年6月,某化工集团公司组织安全检查人员对其下属子公司涉及的高处作业是否遵守安全规范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有以下安全管理要求:①将距坠落基准面1.8m以上有坠落风险的作业定为高处作业;②高处作业票的有效期限不能超过10天;③高处作业票要随身携带;④受限空间内的高处作业不必办理受限空间作业票。根据《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该公司做法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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