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竞争实力是指在竞争性的保险市场中,一家保险公司所具有的能够持续地比其他保险公司更有效地向市场消费者提供保险产品或保险服务,并获得盈利和自身发展的综合素质。影响保险公司竞争实力的主要因素包括()。①市场地位②经营规模和资金实力③营销渠道和产品组合④新险种开发能力
2011年12月30日及2012年1月4日,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保险行业和社会意见的基础上,中国保监会先后颁布了《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1年第3号)以及《关于<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2〕2号)。
新规定进一步明确了险种定名、设计与分类的相关规定,强化了保险公司和相关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强化了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监管力度,强化人身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规范保险公司的险种停售行为,提升了法律责任人的任职资格要求。新规定的下发,将有利于引导保险业进一步发挥风险保障、长期储蓄竞争优势,推动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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