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粗糙度代号在图样上应标注在可见轮廓线、()、引出线或其延长线上,符号的尖端必须从材料外指向表面,代号中数字及符号的注写方向必须与()一致。
表面粗糙度代号,可标注在()上。 Ⅰ.可见轮廓线; Ⅱ.引出线; Ⅲ.尺寸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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