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种子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按种子法律法规规定,应按以下方法计算:直接损失是指购种费,即购买种子实际支付的价款。计算公式为:直接损失=购种数量×种子销售单价。可得利益损失是指因种子造成的该作物产量与前三年平均产量的减产损失部分。其中,前三年平均产量应按所在乡该作物前三年平均单产(以县统计局统计数据为依据)来确定。如果受损失的是杂交种则应按该乡该作物杂交种前三年平均单产确定;如果受损失的是常规种则应按该乡该作物常规种前三年平均单产确定。计算公式为:
可得利益损失=(该作物前三年平均单产-受损失地块的实际单产)×受损失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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