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设立旅行社及旅行社设立分社存入质量保证金数额的要求有哪些?
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增存质量保证金120万元。第十四条规定,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5万元;每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30万元。
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保证金账户增存( )人民币
旅行社的设立是旅行社经营管理的开始。现拟筹备组建一家旅行社,外商也有意向参与,并准备在旅行社成立后,招聘一批高素质的导游。则:
拟成立的旅行社必须满足相关规定中对()的要求。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