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的测量方法的规定中,测量仪器和校准仪器每次测量前必须在测量现场进行声学校准,其前、后校准偏差不得大于()dB,否则测量结果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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