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4月30日,乌海市某煤矿发生一起特大透水事故,造成13人死亡、2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287. 5万元。该矿井田面积为0.144 km2,煤种为肥焦煤,矿井主采煤层是16号煤层,可采储量为105.66×104t,煤层均匀厚度为8m,倾角为9°~11°。矿井最大涌水最为80 m3/h,均匀浦水量为30 m3/h。经2003年度扎斯等级鉴定为低瓦斯矿井。煤的自然发火期为6〜12个月。该矿设计生产能力为3×104t/a,矿井采用斜井开拓,井下采用非正规方式采煤,爆破落煤,人工和装载机装煤,机动三轮车运煤至地面。通风方式为抽出式,主要通风机采用BK54-4N09塑11 kW轴流式风机,备用通风机为5. 5 kW轴流式通风机,井下使用2台5.5k\V局部通风机为掘进工作面供风。矿井采用二级排水,总水仓使用2台22 k\V的水泵向地面排水,事故发生前,矿井昼夜排水量约2000 m3。该煤矿在2003年煤矿安全程度评价中,因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被评为D类煤矿后,有关部门给该矿下达了停产整顿指令。事故发生前,该矿未执行有关部分下达的停产指令,违法组织生产长达4个多月。2004年4月 30日早班,带班班长何xx带领31名工人(安全工1名,爆工2名,三轮车司机16名,装车工12名)进井作业,分布在8个工作面出煤。约9时20分,爆破工刘某某、梁某某在西巷工作面爆破时,发生透水事故。在距透水点30 m处躲炮的三轮车司机黄某某和在四周工作面作业的工人,听到爆破卢的同时发现有水涌进所在工作面,于是立即向地面逃生。17名矿工跑出地面,并向该矿负责人报告了事故。至此,井下其余15名矿工被困。事故发生后,乌海市及时成立了事故抢险救灾指挥部,制定了具体抢险救灾方案,立即展开抢险工作。同时,指挥部根据事故现场的实际,成立了事故抢险救灾专家组,在专家组的指导下,不断调整救灾方案,经多方努力,至2004年6月8日,抢险工作进行了 38天,找到了13名遇难矿工,其余2名遇难矿工下落不明。2004年6月8日上午,事故抢险指挥部组织有关部分职员再次下井对其余2名遇难矿工进行现场搜寻,但仍未找到。抢险指挥部研究决定,抢险工作可以结束,认定2名遇难矿工下落不明。已找到的13名遇难矿工和2名下落不明矿工的善后事宜均已妥善处理完毕。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1.简述该起事故发生的原因。2.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依照什么原则进行?3.局部透水征兆有哪些?4.简述探放水原则。
【答案】1.该起事故发生的原因有:
(1)该矿矿长违章指挥工人越界开采,冒险进入积水老空区下作业。
(2)在未采取有效探放水技术措施的情况下,工人在进入工作而爆破时与积水采空区打透,导致透水事故发生。
(3)该煤矿2003年安全评价为D类煤矿后,有关部门给该矿下达了停产整顿指令,该矿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下,拒不执行有关部门下达的停产整顿指令,擅自恢复生产,违章冒险作业。
(4)该煤矿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没有制定符合实际的规章制度、作业规程、灾害预防计划,没有采取有效的井下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
(5)矿长及井下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工人安全技术素质差。
【知识点】矿井水害管理
2.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事故调查处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知识点】【管理】事故调查与分析
3.局部透水征兆有:
1)巷道壁或煤壁“挂汗”。
2)煤层变冷。
3)淋水加大,顶板来压,或底板鼓起并有渗水。
4)出现压力水流(或称水线),表明离水源已较近,应密切注视水流情况,如果出水浑浊,说明水源很近;如果出水清净则较远。
5)煤层有水挤出,并发出“嘶嘶”声。
6)工作面有害气体增加。
7)煤壁或巷道壁“挂红”,酸度大,水味发涩和有臭鸡蛋味。
8)煤发潮发暗。
【知识点】水害防治技术
4.矿井必须做好水害分析预报,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煤矿生产属地下作业,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错综复杂,在很多情况下,由于勘探手段和客观认识能力的限制,对地下含水条件掌握不清,不能确保没有水害威胁,或者说还存在水灾“疑问区”。因此,在掘进施工过程中,必须分析推断前方是否有疑问区,有则采取超前钻探措施,探明水源位置、水压、水量及其与开采煤层的距离,以便采取相应的防治水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知识点】水害防治技术
【答案】1.该起事故发生的原因有:
(1)该矿矿长违章指挥工人越界开采,冒险进入积水老空区下作业。
(2)在未采取有效探放水技术措施的情况下,工人在进入工作而爆破时与积水采空区打透,导致透水事故发生。
(3)该煤矿2003年安全评价为D类煤矿后,有关部门给该矿下达了停产整顿指令,该矿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下,拒不执行有关部门下达的停产整顿指令,擅自恢复生产,违章冒险作业。
(4)该煤矿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没有制定符合实际的规章制度、作业规程、灾害预防计划,没有采取有效的井下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
(5)矿长及井下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工人安全技术素质差。
【知识点】矿井水害管理
2.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事故调查处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知识点】【管理】事故调查与分析
3.局部透水征兆有:
1)巷道壁或煤壁“挂汗”。
2)煤层变冷。
3)淋水加大,顶板来压,或底板鼓起并有渗水。
4)出现压力水流(或称水线),表明离水源已较近,应密切注视水流情况,如果出水浑浊,说明水源很近;如果出水清净则较远。
5)煤层有水挤出,并发出“嘶嘶”声。
6)工作面有害气体增加。
7)煤壁或巷道壁“挂红”,酸度大,水味发涩和有臭鸡蛋味。
8)煤发潮发暗。
【知识点】水害防治技术
4.矿井必须做好水害分析预报,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煤矿生产属地下作业,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错综复杂,在很多情况下,由于勘探手段和客观认识能力的限制,对地下含水条件掌握不清,不能确保没有水害威胁,或者说还存在水灾“疑问区”。因此,在掘进施工过程中,必须分析推断前方是否有疑问区,有则采取超前钻探措施,探明水源位置、水压、水量及其与开采煤层的距离,以便采取相应的防治水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知识点】水害防治技术
14.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其中,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称为( )
14.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其中,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称为( )
某工地发生钢筋混凝土预制梁吊装脱落事故,造成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900万元,该事故属于( )。
某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3人重伤,该煤矿支付医疗费用,工伤补助费用,丧葬及抚恤费用计120万,清理现场费用30万元,事故造成财产损失200万元,停产损失300万元,补充新职工的培训费用1万元;此外,还被煤矿安全监察部门给予行政罚款25万元。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86),本次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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