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民营造纸企业为尽快占领西南市场,拟在西南某县建一座中型造纸厂,在与当地县政府签订三项协议后,即办理了有关招标活动的审批手续,由于无初步设计,就以暂估工程总价的方式进行施工总承包,因工程资金来源尚未完全落实,要求施工单位垫资施工。 在资格预审中,业主重点审查施工单位的有无垫资能力。共有七家施工单位通过了预审,获得投标资格。 在投标日期前10天,业主以书面形式修改了工程范围。有一投标单位提出异议,被取消投标资格。 在投评标过程中,A公司因报价最低,低于成本价30%,然而又因称其垫资能力强,被业主选中,遭到评标专家的一致反对。B公司虽报价合理业绩好.施工能力强,而标书中垫资要求条件苛刻而遭业主否决。最终选择了资金状况一般.报价较低,业绩虽然较弱.但同意业主垫资条件的C公司。 投标前,业主取消一投标单位的做法是否合理?为什么?
2007年,某村造纸厂要扩建,由于需要利用河水进行生产,于是将厂址选在村东河流的上游处。该村村委会提出异议,认为造纸厂产生的废气、废水可能影响到村里的农作物生产。造纸厂表示其排出的废水将通过专门铺设的管道流走,对废气的排放也将采取相关措施,决不影响该村的农作物生产。村委会获此保证后就未再深究,造纸厂遂在村东面建厂,同时铺设了两条排污管道,一条通向村东的小何,另一条通向另一河流。在一年多的生产过程中,造纸厂关闭了通向村东小河的排污管道,因此未对该村的农作物生产造成任何影响。2007年9月,该村发现造纸厂通向村东小河的管道发生漏水现象,遂通知该厂要求采取措施防止漏水。造纸厂考虑到近期雨水较少,未对管道修理。同年11月,由于一场大雨持续了4天之久,雨过天晴后,该村两口鱼塘里的鱼几乎全部死亡。经调查是排污管道漏出的废水被雨水冲入水塘,造成水塘污染,致鱼死亡。村委会要求造纸厂赔偿损失,造纸厂认为发生大雨是自然灾害,对这种因意外事件造成的损害,造纸厂可不予承担责任。在协商未果情况下,村委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造纸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法院经审理认为,尽管损害是由意外事件引起,但造纸厂未采取合理防范措施,故不能免责。判决其对漏水的排污管理进行修理并对村委会进行赔偿。
问题:在这案例中,法律支持谁?理由是什么?
社会工作者小唐协助某造纸企业设计了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实施方案。下列内容中,属于企业履行的社会责任有( )。
某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消防部门对辖区内的造纸行业进行综合执法检查。检查期间接到举报,继而发现某造纸厂存在违法存放、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行为,检查组对该造纸厂予以处理。下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做法中,属于执法不当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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