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营业规则》对供电企业供电的额定频率和额定电压是如何规定的?
供电企业供电的额定频率为交流50赫兹。
供电企业供电的额定电压:
(1)低压供电:单相为220伏,三相为380伏;
(2)高压供电:10、35(63)、110、220千伏。
除发电厂直配电压可采用3千伏或6千伏外,其他等级的电压应逐步过渡到上列额定电压。
用户需要的电压等级不在上列范围时,应自行采取变压措施解决。
用户需要的电压等级在110千伏及以上时,其受电装臵应作为终端变电站设计,方案需经省电网经营企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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