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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民事纠纷的范围法院有权利变更、撤销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判断题
2023-03-06 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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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法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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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二审附带民事部分审理中,原审民事原告人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民事被告人提出反诉的,第二审法院可以()。
双方都有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对纠纷进行调解,期望以调解的方式()
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
合同当事人在()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下列哪些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张君因与A省中兴贸易公司拖欠货款纠纷于2001年11月1日诉至A省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张君在起诉状中要求被告偿还欠款及利息200万元。2002年3月7日,该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张君不服判决,向A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受理时候发现张君在上诉状中除了坚持一审诉讼请求外,还要求判决被上诉人赔偿房屋租赁费50万元。法院当即作出裁定:依法只对一审法院审理过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并告知当事人对此请求另行起诉。被上诉人在答辩中提出两项请求:第一,应在判决中认定张君的起诉系无理取闹;第二,应在判决事项中加入上诉人张君对自己的赔偿。省高院在审理过程中,张君提出了新的证据,法院经过审查认定该证据足以推翻一审判决,于是径行裁判发回重审。中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此案,当庭答辩时被告辩称,因为原告提出新证据而发回重审,所以,张君应当赔偿其花费的全部诉讼费用。 根据该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二审法院作出只对一审法院审理过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的裁定是否正确?为什么?
法院审理民事纠纷的范围法院有权利变更、撤销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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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法院变更或撤销合同的情形的是()。
以下不属于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法院变更或撤销的情形是()。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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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     )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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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当事人在()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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