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为保证业主履行工程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由担保人为业主向承包商提供的,保证业主支付工程款的担保。
下列工程中,属于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执业范围的是( )。
7. 违约责任,也称为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所承担的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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