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强营运能力,决定新建一艘大型船舶,所需资金通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筹集。发生的相关交易资料如下。(1)2009年12月1日甲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甲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于2010年1月1日按面值发行5年期、到期一次还本、分期付息(次年1月1日支付上年度利息)、票面年利率为6%的可转换公司债券5000万元,款项于发行当日收存银行并专户存储,不考虑发行费用。债券发行2年后可转换为普通股股票,初始转股价为每股10元(按债券面值转股,假设转股时应付利息已全部支付),股票面值为每股1元。2010年1月1日二级市场上与甲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类似的没有附带转换权的债券的市场利率为9%。[(P/F,9%,5)=0.6499;(P/A,9%,5)=3.8897] (2)乙造船企业承接了甲公司该船舶制造项目,与甲公司签订了总金额为5000万元的固定造价合同。乙企业合同完工进度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工程已于2010年2月1日开工,预计2012年9月完工。最初预计的工程总成本为4000万元,至2011年底,由于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预计工程总成本上升至5200万元。乙企业于2012年7月提前两个月完成了建造合同,工程质量优良,甲公司同意支付奖励款100万元。假设不考虑增值税的影响。乙企业建造该工程的其他有关资料如下表所示: (3)经临时股东大会授权,2010年2月9日甲公司利用项目闲置资金购入丙公司股票400万股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实际支付价款3380万元(其中含相关税费20万元)。5月28日甲公司以每股8.35元的价格卖出丙公司股票250万股,支付相关税费12万元,所得款项于次日收存银行。6月30日丙公司股票收盘价为每股7.10元。8月28日甲公司以每股9.15元的价格卖出丙公司股票150万股,支付相关税费6万元,所得款项于次日收存银行。不考虑股票交易应交纳的所得税。 (4)甲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款在2010年资本化期间内实际取得的存款利息收入为25万元。 要求(答案以万元为单位,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1)计算甲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负债成份与权益成份的公允价值。 (2)计算甲公司新建投资项目2010年度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3)假设甲公司可转换债券的持有人在2012年1月1日全部行使转换权,计算该事项对甲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4)分析判断建造合同业务中,影响乙企业利润表中"营业利润"项目的因素有哪些,并计算2010年和2011年利润表中"营业利润"项目的金额(假设乙企业除此业务外当期未发生其他业务)。
星海公司是一家在上海证交所上市的上市公司,2015年2月,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星海公司报送的发行申请中,有关情况如下:
(1)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资料显示: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资产总额16亿元,其中负债4亿元;此前公司曾发行过5年期债券,发行额度1亿元,尚未到期,没有延期支付本息的情况。最近三年公司可分配利润分别为1亿元、1.2亿元和1.4亿元。
(2)星海公司拟发行公司债券200万张,每张面值200元,募集资金中的1000万元用于维修公司的办公大楼,其余部分用于扩建一条生产线;公司债券年利率为5%,期限为5年。
(3)经资信评估机构评估,公司本次发行的债券信用等级为AAA级。
(4)公司债券拟分两次发行,均由甲证券公司包销。根据星海公司与甲证券公司签订的公司债券包销合同,首次发行为核准发行之日起第12个月,发行50%,剩余部分为第一次发行结束后3个月内,公司债券的承销期限都是100天,证券公司每次承销时可以预先购入并留存公司债券1000万元,其余部分向公众发行。要求:根据上述内容,结合法律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星海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甲股份有限公司(本题下称“甲公司”)为上市公司,其相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1)经相关部门批准,甲公司于20×6年1月1日按面值发行分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的可转换公司债券2000万份,每份面值为1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总额为200000万元,发行费用为32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已存入银行专户。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3年。自20×6年1月1日起至20×8年12月31日止;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年利率为:第一年1.5%,第二年2%,第三年为2.5%;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息自发行之日起每年支付一次,起息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之日即20×6年1月1日,付息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之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即每年的1月1日;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1年后可转换为甲公司普通股股票,初始转股价格为每股10元,每份债券可转换为10股普通股票(每股面值1元);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生产用厂房的建设。
(2)甲公司将募集资金陆续投入生产用厂房的建设,截至20×6年12月31日,全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生产用厂房于20×6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3)20×7年7月1日,甲公司支付20×6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3000万元。
(4)20×7年7月1日,由于甲公司股票价格涨幅较大,全体债券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换为甲公司普通股股票。
(5)其他资料如下:
①甲公司将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负债成份划分为摊余成本计算的金融负债。
②甲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无债券发行人赎回和债券持有人回售条款以及变更初始转股价格的条款,发行时二级市场上与之类似的没有附带转换权的债券市场利率为6%。
③按债券面值及初始转股价格计算转股数量。
④不考虑所得税影响。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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