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3年9月购入一批原材料,支付价款2.34万元;当月销售自产货物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万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包装物一批取得含税销售额2.06万元;当月购置税控收款机取得普通发票上注明价税合计金额为1.17万元。则该企业当月应缴纳增值税()万元。
某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8年8月购入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为1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 600元,当月销售产品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含税价款为123 600元,适用的征收率为3%。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企业2018年8月应交纳的增值税税额为(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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