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是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规定的第4个环境日。生态环境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五部门在2018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现场联合发布《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规范》对公民日常生活中多方面行为提出明确规定。其中包括,合理设定空调温度,夏季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6月6日《北京青年报》) 早在2007年,规定“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冬季不得高于20℃”。但从十多年的执行情况来看,显然差强人意。一些机关事业单位,夏季将空调温度设定在26℃以下、冬季将空调温度调至20℃以上,似乎已成一种“常态”;特别是,一些经营性公共场所,将“夏季大幅调低空调温度”,比如说电影院向观众开放冷气,本来是一种人性化关怀,作为招揽顾客的一张“王牌”;但是因为空调调温太低,电影院里太冷导致观众抱肩缩背甚至瑟瑟发抖,不光无法突出“人性化”,还逼迫观众中途退场甚至租毛毯御寒,如此还能留住观众吗? 面对热浪冲天的外部温度,电影院里的观众却在“抗寒”,如此浪费电力资源,真的令人心痛。而我们的“控温标准”真的能够解决问题吗?对于国务院办公厅便下发《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谈谈你的看法。
6.2018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 )。
新《环境保护法》第二条所规定的环境因素中比1989年12月26日发布施行的《环境保护法》第二条规定的环境因素增加了( )这一环境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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