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教师岗位复杂,变动频繁,很难具体量化。而且,把教师的工资用企业“绩效”的方式来确定,在执行中很容易违背“素质教育”的精神。在原有的工资框架内,把几十年不变的“班主任津贴”标准涨上去,比折成“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更方便直观、简单明了,也更具备可操作性。本段文字意在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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