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夫妇拥有一套四合院,院内有6间房屋。l996年,张先生以自已名义为6间房屋办理了房屋产权证。1年后,经公证处公证,张先生夫妇自愿将l间南房赠与了女儿张平。但张平没有实际占有使用此房,也没有到国家有关房屋管理机关办理产权过户手续。1998年,张先生的妻子病故。此后不久,张先生将四合院内的所有房屋,包括曾经公证赠与女儿的南房,全部赠与了儿子张丰的女儿张小小,此事经过了公证,张丰还以女儿的名义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自此,张先生与张丰一家在四合院内居住。2002年,张先生的女儿张平将张先生、张丰告至法院,要求确认南房归自己所有,二人腾退房屋。张平能否确认南房为其所有? 1)张平主张南房归自己所有的诉讼请求不能得到支持,因其虽接受赠与,但没有办理过户登记 2)张先生将6间房屋全都赠与给张小小的行为是部分有效的 3)张平可以请求张某返还自己继承母亲遗产所应得的房屋
张先生一家的平均每月支出情况为:水电费400元,张先生手机费700元,太太手机费150元,家用固定电话费为140元,上网费120元,有线电视费24元,买日常生活用品开支约230元,外出就餐开支约440元,购买衣物等开支约300元,休闲娱乐开支约200元,交通开支约800元(不含张先生)。此外,现在每月寄给张先生父母生活费1500元,张太太父母生活费1500元。另外,张先生的朋友同学多,私人应酬也多,他又喜欢运动,经常与朋友打网球,平均每月支出近2000元。
若张先生突然有一笔未预期到的支出,额度大约为50000元,则下列最不可行的解决张先生的支出需要的方式是()。张先生和妻子都是中学教师,儿子乖巧聪明,学习成绩优良,一家人家庭生活其乐融融。去年儿子高中毕业,以优异成绩被国内某名牌大学录取,张先生夫妇非常高兴,儿子离开后,妻子老是感觉不安,担忧儿子是否习惯异乡生活,面对空落落的家愈感寂寞,常常流泪,还时常与丈夫争吵。在家庭辅导中,社会工作者帮助张先生夫妇学习适应儿子离开后的生活,并调整各自的家庭角色。本案例中,社会工作者是以( )理论为其开展家庭辅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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