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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户籍所在地是上海,大学毕业后在北京工作了两年。因身体原因前往广州就医,并在广州某医院住院一年半。痊愈后在深圳居住工作,至今已逾一年半。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王某在下列哪个城市的居住地视为其现在的住所?()

单选题
2023-03-10 05:21
A、上海
B、北京
C、广州
D、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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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D

试题解析

感兴趣题目
参加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业务考试的考生,可在户籍或工作所在地报名,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同时向考场所在地质监站提交以下材料()。
()是指普调考、技能竞赛、新员工结业考试或技能竞赛等规模较大的考试考核活动。
加油站经理认证考核(试)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实操技能考核。其中理论知识考试()分以上为合格,实操技能考核()。
参加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人员,有提供虚假报名材料行为的,考试无效,()内不得参加考试。
1994年9月,原告田永考入北京科技大学下属的应用科学学院物理化学系,取得本科生学籍。1996年2月29日,田永在参加电磁学课程补考过程中,随身携带写有电磁学公式的纸条,中途去厕所时,纸条掉出,被监考教师发现。监考教师虽未发现田永有偷看纸条的行为,但还是按照纪律,当即停止了田永的考试。北京科技大学于同年3月5日按照“068号通知”第三条第五项关于“夹带者,包括写在手上等作弊行为者”的规定,认定田永的行为是考试作弊,根据第一条“凡考试作弊者,一律按退学处理”的规定,决定对田永按退学处理,4月10日填发了学籍变动通知。但是,北京科技大学没有直接向田永宣布处分决定和送达变更学籍通知,也未给田永办理退学手续。田永继续在该校以在校大学生的身份参加正常学习及学校组织的活动。 1996年3月,原告田永的学生证丢失,未进行1995-1996学年第二学期的注册。同年9月,被告北京科技大学为田永补办了学生证。其后,北京科技大学每学年均收田永交纳的教育费,并为田永进行注册、发放大学生补助津贴,还安排田永参加了大学生毕业实习设计,并由论文指导教师领取了学校发放的毕业设计结业费。田永还以该校大学生的名义参加了考试,先后取得了大学英语四级、计算机应用水平测试BASIC语言合格证书。田永在该校学习的4年中,成绩全部合格,通过毕业实习、设计及论文答辩,获得优秀毕业论文及毕业总成绩全班第9名。北京科技大学对以上事实没有争议。 1998年6月,被告北京科技大学的有关部门以原告田永不具有学籍为由,拒绝为其颁发毕业证,进而也未向教育行政部门呈报毕业派遣资格表。田永所在的应用学院及物理化学系认为,田永符合大学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由于学院正在与学校交涉田永的学籍问题,故在向学校报送田永所在班级的授予学士学位表时,暂未给田永签字,准备等田永的学籍问题解决后再签,学校也因此没有将田永列入授予学士学位名单内交本校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请求判令被告: (1)为田永颁发毕业证、学位证; (2)及时有效地为田永办理毕业派遣手续; (3)赔偿田永经济损失3000元; (4)在校报上公开向田永赔礼道歉,为其恢复名誉;承担本案诉讼费。 被告北京科技大学为此案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有: (1)原告田永于1996年2月29日写下的书面检查和两位监考教师的书面证言,这些证据能够证明田永在考试中随身携带了写有与考试科目有关内容的纸条,但没有发现其偷看的事实; (2)原国家教委《关于加强考试管理的紧急通知》、校长(94)第068号《关于严格考试管理的紧急通知》、原国家教委有关领导的讲话; (3)北京科技大学教务处关于田永等三人考试过程中作弊按退学处理的决定,但不能证明该决定已经直接送达给田永,也不能证明该决定已经实际执行; (4)原国家教委高校学生司函、北京科技大学以田永考试作弊一事复查结果的报告,这些书证能够证明北京科技大学部分教师、原国家教委高校学生司对田永处分一事的意见,以及北京科技大学在得知这两方面的意见后的态度; (5)北京科技大学的《关于给予北京科技大学学生田永勒令退学处分的决定》一份、《期未考试工作简报》一份,以上书证与本案没有必然关系,不能成为本案的证据; (6)北京科技大学在诉讼期间,未经法院同意自行调取了唐有兰等教师的证言、考试成绩单、1998届学生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审批表、学生登记卡、学生档案登记单、学校保卫处户口办公室书证、学籍变动通知单第四联和第五联、无机94班人数统计单等书证交给法院。 被告提供的证据之(6)是否有瑕疵?能否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根据?为什么?
招生制度是一个国家高等教育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国招生制度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统一的入学考试,如英、法、德、亚洲。(国家组织统一考试);美国的“大学入学考试委员会”和“大学考试协会”属于()考试组织 由()组织入学考试的形式,以体现大众高等教育中的精英教育,如美国的许多名牌私立大学,()相结合,如日本的国立、公立大学
1994年9月,田某考入北京科技大学,取得本科学籍。1996年2月29日,田某在参加电磁学课程补考过程中,随身携带写有电磁学公式的纸条并被发现。同年3月5日,北京科技大学认定田某的行为是考试作弊,决定对田某按退学处理,并于4月10日填发了学籍变动通知。但是,北京科技大学没有直接向田某宣布处分和送达变更学籍通知,也未给田某办理退学手续。田某继续在北京科技大学以在校学生的身份参加正常的学习及学校组织的其他各项活动,北京科技大学也每年都收取田某交纳的教育费,并为田某注册、发放大学生补助津贴、安排其参加毕业设计等。田某在北京科技大学4年的学习中,成绩全部合格,并且还获得优秀毕业论文。1998年毕业之际,北京科技大学认为田某已被退学处理,其学籍已被取消,不具备高校大学生的毕业条件,拒绝给田某颁发毕业证、学位证、办理毕业派遣手续。田某不服并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北京科技大学为其颁发毕业证、学位证一、办理派遣手续、赔偿经济损失3000元及在校报上公开赔礼道歉。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1999年2月14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北京科技大学在30日内向原告田某颁发毕业证、60日内召集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田某的学士学位资格,30日内办理派遣手续,驳回原告田某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北京科技大学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1999年4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北京科技大学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法院判令被告在特定期限内履行一系列特定内容的义务是否侵犯了行政权?
1994年9月,原告田永考入北京科技大学下属的应用科学学院物理化学系,取得本科生学籍。1996年2月29日,田永在参加电磁学课程补考过程中,随身携带写有电磁学公式的纸条,中途去厕所时,纸条掉出,被监考教师发现。监考教师虽未发现田永有偷看纸条的行为,但还是按照纪律,当即停止了田永的考试。北京科技大学于同年3月5日按照“068号通知”第三条第五项关于“夹带者,包括写在手上等作弊行为者”的规定,认定田永的行为是考试作弊,根据第一条“凡考试作弊者,一律按退学处理”的规定,决定对田永按退学处理,4月10日填发了学籍变动通知。但是,北京科技大学没有直接向田永宣布处分决定和送达变更学籍通知,也未给田永办理退学手续。田永继续在该校以在校大学生的身份参加正常学习及学校组织的活动。 1996年3月,原告田永的学生证丢失,未进行1995-1996学年第二学期的注册。同年9月,被告北京科技大学为田永补办了学生证。其后,北京科技大学每学年均收田永交纳的教育费,并为田永进行注册、发放大学生补助津贴,还安排田永参加了大学生毕业实习设计,并由论文指导教师领取了学校发放的毕业设计结业费。田永还以该校大学生的名义参加了考试,先后取得了大学英语四级、计算机应用水平测试BASIC语言合格证书。田永在该校学习的4年中,成绩全部合格,通过毕业实习、设计及论文答辩,获得优秀毕业论文及毕业总成绩全班第9名。北京科技大学对以上事实没有争议。 1998年6月,被告北京科技大学的有关部门以原告田永不具有学籍为由,拒绝为其颁发毕业证,进而也未向教育行政部门呈报毕业派遣资格表。田永所在的应用学院及物理化学系认为,田永符合大学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由于学院正在与学校交涉田永的学籍问题,故在向学校报送田永所在班级的授予学士学位表时,暂未给田永签字,准备等田永的学籍问题解决后再签,学校也因此没有将田永列入授予学士学位名单内交本校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请求判令被告: (1)为田永颁发毕业证、学位证; (2)及时有效地为田永办理毕业派遣手续; (3)赔偿田永经济损失3000元; (4)在校报上公开向田永赔礼道歉,为其恢复名誉;承担本案诉讼费。 被告北京科技大学为此案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有: (1)原告田永于1996年2月29日写下的书面检查和两位监考教师的书面证言,这些证据能够证明田永在考试中随身携带了写有与考试科目有关内容的纸条,但没有发现其偷看的事实; (2)原国家教委《关于加强考试管理的紧急通知》、校长(94)第068号《关于严格考试管理的紧急通知》、原国家教委有关领导的讲话; (3)北京科技大学教务处关于田永等三人考试过程中作弊按退学处理的决定,但不能证明该决定已经直接送达给田永,也不能证明该决定已经实际执行; (4)原国家教委高校学生司函、北京科技大学以田永考试作弊一事复查结果的报告,这些书证能够证明北京科技大学部分教师、原国家教委高校学生司对田永处分一事的意见,以及北京科技大学在得知这两方面的意见后的态度; (5)北京科技大学的《关于给予北京科技大学学生田永勒令退学处分的决定》一份、《期未考试工作简报》一份,以上书证与本案没有必然关系,不能成为本案的证据; (6)北京科技大学在诉讼期间,未经法院同意自行调取了唐有兰等教师的证言、考试成绩单、1998届学生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审批表、学生登记卡、学生档案登记单、学校保卫处户口办公室书证、学籍变动通知单第四联和第五联、无机94班人数统计单等书证交给法院。 本案的被告是否适合?为什么?
一名保险代理从业人员,是否具备保险代理的特殊职业素质,能否胜任保险代理的专业性要求,主要是考察其保险代理的专业技能。具体体现在()。 ①在执业前取得法定资格并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②在执业活动中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能; ③积极参加保险监督管理部门、保险行业自律组织和所属机构组织的考试和继续教育; ④通过参加行业资格认证考试等途径,接受再教育,掌握最新的文化基础知识和保险业动态。
王某户籍所在地是上海,大学毕业后在北京工作了两年。因身体原因前往广州就医,并在广州某医院住院一年半。痊愈后在深圳居住工作,至今已逾一年半。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王某在下列哪个城市的居住地视为其现在的住所?()
1994年9月,田某考入北京科技大学,取得本科学籍。1996年2月29日,田某在参加电磁学课程补考过程中,随身携带写有电磁学公式的纸条并被发现。同年3月5日,北京科技大学认定田某的行为是考试作弊,决定对田某按退学处理,并于4月10日填发了学籍变动通知。但是,北京科技大学没有直接向田某宣布处分和送达变更学籍通知,也未给田某办理退学手续。田某继续在北京科技大学以在校学生的身份参加正常的学习及学校组织的其他各项活动,北京科技大学也每年都收取田某交纳的教育费,并为田某注册、发放大学生补助津贴、安排其参加毕业设计等。田某在北京科技大学4年的学习中,成绩全部合格,并且还获得优秀毕业论文。1998年毕业之际,北京科技大学认为田某已被退学处理,其学籍已被取消,不具备高校大学生的毕业条件,拒绝给田某颁发毕业证、学位证、办理毕业派遣手续。田某不服并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北京科技大学为其颁发毕业证、学位证一、办理派遣手续、赔偿经济损失3000元及在校报上公开赔礼道歉。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1999年2月14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北京科技大学在30日内向原告田某颁发毕业证、60日内召集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田某的学士学位资格,30日内办理派遣手续,驳回原告田某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北京科技大学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1999年4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北京科技大学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北京科技大学作出的退学处分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居住在甲区而户籍在乙区的王某,被所在地为丙区的公安局行政拘留,王某对此不服提起诉讼,管辖法院是()
相关题目
张某是北京某公司的业务经理。在出差前行为表现上海的火车上,张某遇到了几个同亲也是北京居民的旅伴,其中王某是去上海读大学,李某是去上海休假,赵某则是去不海探望姐姐。依照我国旅游统计的有关规定,上海市在其国内澳洲统计工作中,就将()排队在国内旅游者的统计范围之外。

为了解北京市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情况,北京市统计局从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中随机抽取了200人进行调查,这200人的考试成绩统计资料如下,利用以上所给资料,完成下列题目:

将北京市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平均成绩与上海市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平均成绩相比较,得到()。
按照考试学分类,职业技能鉴定是以既定职业技能等级标准为依据,衡量应试人员是否达到()的标准参照考试。
德国在培养职业教育师资时,学生完成九个学期的学习,大学毕业后还要参加()次国家考试。只有通过了国家统一考试,才能获得职业教育教师的资格。
日本学升大学要经过两次考试(即高考):全国统一考试和大学单独考试。
美国的“大学入学考试委员会”和“大学考试协会”属于()。
联合收割机驾驶人考试科目分为科目一:理论知识考试;科目二:田间(模拟)作业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四:方向盘自走式联合收割机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不管外界对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有怎样的非议,每年的四、六级考试还是_________地进行着,不少高校的学位证书仍然与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挂钩着,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依然神气着……当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_________成只为一纸证书考试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就已经变得_________了。 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
不管外界对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有怎样的非议,每年的四、六级考试还是________地进行着,不少高校的学位证书仍然与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挂钩着,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依然神气着……当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________成只为一纸证书考试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就已经变得________了。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使用计算机考试系统的,可以采取人工随车和计算机考试系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判。
考试设计管理是实施考试的()工作,是影响考试质量的关键环节。
操作技能考试按考试条件可以分为()几种。
美国考试组织结构表现为:独立考试机构+大学()招生。
故意损坏试卷、试题载体、答题纸、答题卡的考试工作人员,由考试机构、考试主管部门或者建议有关部门将其调离考试工作岗位,不得再从事考试工作,并给予相应处分。
武汉工程大学规定每名在册的大学生必须通过体育理论考试,考试时间是()
按照大学入学考试组织机构的性质,可以将大学入学考试划分为哪三种类型()。
伦敦大学是英国的第一个教育考试机构,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分别于1857年、1858年举办中学考试,为中学提供考试服务,开创了校外机构为中学设置()的先河。这个制度孕育了英国由大学主宰中学离校考试的历史。
申请人经指定的考试机构考试合格的,持考试合格证向考试场所所在地的发证部门申请办理()。
参加国家质检总局确定的考试机构统一考试的,由考试机构或者考试合格人员向设备所在地的()发证部门申请审核、发证。
申请人经指定的考试机构考试合格的,持考试合格证向考试场所所在地的发证部门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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