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票据行为方式的法律适用。
确定某一票据行为方式要件的准据法,通常根据行为地法来决定。票据的出票、背书、承兑、保证等行为在方式上的有效完全取决于是否遵守了行为地法,这一规则源于“场所支配行为”法则,对于票据行为方式是强制性的。无论是日内瓦统一法公约还是英美法系国家的票据法均有相同的或类似的规定,只是根据日内瓦公约,行为地是指“契约签名地”,而根据英国1882年《汇票法》则指的是“支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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