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A公司与美国B公司以CIF术语、D/P AT 45 DAYS AFTER SIGHT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美国B公司要求指定纽约D银行为代收行,我方同意了对方的要求。A公司按合同规定准时装运货物,并通过上海C银行为托收行办 理托收业务。货到美国后由于汇票还没有到期,B公司出具T/R(信托收据)把全套单据从代收行借出并顺利提货。待汇票期满提示B公司付款时,B公司已经宣 布破产,导致A公司货款没能收回。根据本案例分析出口方采用远期付款交单结算的风险。
A市甲公司与B市乙公司在C市签订一份合同,该合同履行地在D市,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约定,如本合同发生争议提交C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现甲、乙两公司发生合同纠纷,甲公司欲申请仲裁,得知C市未设立仲裁委员会,但A。B、D三个市均设立了仲裁委员会,甲公司应当怎么办?
综合题:A公司2014年和2015年发生下列与投资和企业合并有关的事项:(1)A公司于2014年12月29日以货币资金11500万元取得对B公司70%的股权,能够对B公司实施控制,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2015年12月31日,A公司又出资1880万元自B公司的少数股东处取得B公司10%的股权。假定A公司与B公司的少数股东在交易前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假定A公司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为500万元。有关资料如下:①2014年12月29日,A公司在取得B公司70%股权时,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16000万元。②2015年12月31日,B公司有关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金额及在该日的公允价值情况如下表所示:
(2)A公司于2014年1月1日以货币资金1000万元取得D公司(上市公司)5%的股份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取得投资时D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9000万元(与账面价值相等)。2015年12月31日,甲公司另支付12000万元取得D公司50%的股份,从而能够对D公司实施控制,形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日D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23000万元。2014年12月31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200万元,2015年12月31日甲公司原取得D公司股权的公允价值为1220万元。假定不考虑所得税和内部交易的影响。
要求:(1)根据资料(1),①确定购买日;②计算2015年12月31日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③计算合并财务报表中A公司对B公司投资形成的商誉的价值;④计算合并财务报表中调整所有者权益的金额。(2)根据资料
(2),①计算2015年12月3J日甲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的对D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金额;②计算甲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应确认的对D公司商誉的金额。
A公司有如下资料:
(1)下列各方与A公司的相关关系为:
①A公司能施加重大影响的甲公司
②与A公司发生大量交易而存在经济依存关系的供应商乙公司
③与A公司控股股东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王先生
④A公司的母公司B公司
⑤同时受B公司控制的丁企业
(2)A公司与B公司发生如下业务:
2010年12月A公司将成本为240万元的一批产品销售给B公司,销售价格为300万。至年末该产品仍有50%没有实现对外销售,形成存货;2011年2月A公司又将成本为150万元的同类商品以180万元的价格销售给B公司,2011年4月B公司将上述存货中部分对外销售,销售价格为275万元,销售成本为210万元,其余没有实现对外销售,采用先进先出法对发出存货进行核算。A、B公司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
要求:
A国一公司向B国一公司出口泰国香米,并签订了FOB合同。A国公司在装船前向检验机构申请检验,检验结果是货物符合合同的质量要求。A国公司在装船后及时向B国公司发出装船通知,但在海上航行中由于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质量降低。货物到达目的港后,B国公司要求A国公司赔偿差价损失。
问:A国公司是否应该对上述损失负责?
如果本合同以CIF术语或CFR术语成交,大米被海水浸泡的风险损失又分别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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