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客运记录有何要求?
客运记录作为铁路站、车之间办理交接事项的文字凭证和处理旅客及行李包裹运输过程中具体业务事项的原始依据,编制时应注意如下几点:
(1)据实填写,事项齐全。编写的客运记录应内容准确、具体、详细、齐全、完整。如实反映情况,不得虚构、假想、臆测。如涉及到旅客车票时应有发到站、票号;涉及到行李、包裹票时,除应有发到站、票号外,还应有旅客、发(收)货人姓名、单位、品名、数量、重量等,不得漏项。
(2)语言简练,书写清楚。记录语言要简明扼要,条理清楚,说明问题。字体要清楚,不潦草,不写自造简化字。
(3)客运记录应有顺序编号,加盖编制人名章,有接受人签字。客运记录应一式三份,一份交接收人,一份上报乘务营业部(室),一份由接收人签字后自己留存。对留存页应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以备存查。
(4)客运记录的保管期限为年度。
A campus emergency ______ occur at any time of the day or night, weekend, or holiday, with little or no war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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