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5日到6日,全国广播影视局长会议在北京召开。会上,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太华同志提出了广播影视工作的四项主要任务:它们包括()。
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自2006年1月1日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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