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因其女友不愿与他恋爱而毁了女友的容貌。在法庭辩沦中,公诉人分析王某的犯罪思想时指出,王某在日记中多次写到要用各种手段报复其女友,可见他早已萌发了犯罪思想。 王某的辩护律师马上辩护说:“公诉人不应把日记里的东西当作证据使用。我国刑法没有规定思想犯罪!” 公诉人也当即反驳:“我说的是犯罪思想,而不是思想犯罪,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犯罪思想是指犯罪分子的主观心理状态,这是犯罪构成的一个重要方面,如果不考虑它就无法弄清楚其犯罪动机和目的,也就难以确定其犯罪是故意还是过失。我们怎能因废除思想犯罪而否定研究犯罪思想呢?”辩护律师犯了什么逻辑错误?
张某与王某因口角发生扭打,张某将王某打成重伤。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被害人王某同时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在一审程序中,法院审查王某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后,认为不符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法院应当如何处理?甲将女友从山顶推下,2小时后,感觉在女友身上留下某些可能被发现的线索,于是下山寻找,结果发现女友没有摔死,奄奄一息,突然觉着女友可怜,于是将其送到医院治疗,女友后康复。甲的行为,哪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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