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试题解析
(1)甲因强奸犯罪被羁押后,主动交代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人在此之前所犯的抢劫罪,应属于《刑法》第67条第2款规定的特别自首。
(2)甲提供乙因故意伤害罪被关押在另一城市看守所的有关情况,从而致使乙的抢劫罪也受到追究,这是否属于立功则是本案的关键点: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协助抓捕同案犯的,属于立功表现。那么本案中,甲提供乙的这一信息能否视为“协助抓捕”的表现呢?由于羁押甲的司法机关并不知道乙的现状,故若甲不交待乙在另一城市因故意伤害罪被羁押,则乙的抢劫罪很难被司法机关发现这一事实且很难追究其刑事责任,所以,本案中甲的行为可视为立功。
(3)因乙的抢劫属于共同入户抢劫,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故甲的立功属于重大立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