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叫高处作业。
2018年6月,某化工集团公司组织安全检查人员对其下属子公司涉及的高处作业是否遵守安全规范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有以下安全管理要求:①将距坠落基准面1.8m以上有坠落风险的作业定为高处作业;②高处作业票的有效期限不能超过10天;③高处作业票要随身携带;④受限空间内的高处作业不必办理受限空间作业票。根据《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该公司做法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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