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叙述对原状土的取样、包装、运输、接收与管理各个环节有哪些要求?
(1)原状土的取样应具有代表性;应使土样不受扰动,必须保持土样的原状结构及天然含水率;取样数量应满足须进行的试验项目和试验方法的需要;土样采取时必须有原始记录和土样编号。
(2)土样采取后,应立即封闭土筒或盛土容器;当取土筒不满时,土与筒壁之间的缝隙,应以接近原状土湿度的扰动土填充后再进行封闭;取土筒上所有缝隙,均应以胶布封严,浇注融蜡;封闭后之原状土样在装箱前,应存放于阴凉潮湿地点。
(3)运输原状土样,应尽可能使土样不受扰动;由取样至送达试验单位,不宜经过太长时间,并注明“小心轻放”、“勿倒置”及“上”“下”等字样。
(4)土样接收时,应由委托单位填写检测委托书、试验说明书或其他有关资料。试验单位应根据上述资料进行验收,并查明土样数量是否有误,编号是否相等,所送土样是否满足试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要求。同时进行入室编号、登记。
(5)经验收登记土样应按顺序妥为存放,扰动土与原状土应分别贮藏,并置于阴凉处,尽量防止扰动和水分蒸发;试验后余土应贮于适当容器内妥为存放,以备审核试验成果用。保管时间一般至试验报告提出后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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