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