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环境法的调整对象。
环境法的调整对象是环境社会关系,即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1)与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有关的社会关系。具有客观性和经济、环境效益统一性。 (2)在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改善环境质量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具有主观性和环境效益优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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