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病历书写文字的基本要求。
除病案首页的过敏物名称及上级医师阅改病历处用红色墨水笔外,其他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色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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