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地产的收入为3000万元人民币,扣除项目金额为1500万元,则应缴土地增值税为()万元。
2009年,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其新建商品房一幢,取得销售收入1.5亿元,已知该公司支付与商品房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费及开发成本合计为5000万元,该公司没有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银行借款利息,该商品房所在地的省政府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10%,销售商品房缴纳有关税金825万元。该公司销售商品房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 )。
房地产企业在房产转让环节交纳的印花税如何列示?
问题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按销售收入万分之五交纳的转让房产的印花税是否该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项下列示?还是一并列入“房地产开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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