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其妻患心脏病在某医院治疗期间,因病情恶化突然病逝)因认为其妻死亡是医院的医疗过错所致,在2005年7月前往该医院大吵大闹,不听工作人员劝阻,最终致使医院的医疗工作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但未造成严重损失。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孙某的行为属于扰乱单位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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