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高档化妆品生产企业10月发生下列业务:
(1)从国外进口A类高档化妆品,关税完税价格为170万元,已缴纳进口关税40万元;
(2)委托某工厂加工B类高档化妆品,提供原材料账面实际成本65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5万元,该批加工产品已收回,但是受托方没有B类高档化妆品同类货物价格;
(3)销售自产的C类高档化妆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58万元;
(4)向全体女职工发放C类高档化妆品,市场零售价9.36万元。
要求:分别计算该企业各行为应缴纳的消费税。
解:(1)应纳消费税=(170+40)÷(1-30%)×30%=90(万元)
(2)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65+5)÷(1-30%)×30%=30(万元)
(3)应纳消费税=58×30%=17.4(万元)
(4)应纳消费税=9.36÷(1+17%)×30%=2.4(万元)
某高档化妆品生产企业10月发生下列业务:
(1)从国外进口A类高档化妆品,关税完税价格为170万元,已缴纳进口关税40万元;
(2)委托某工厂加工B类高档化妆品,提供原材料账面实际成本65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5万元,该批加工产品已收回,但是受托方没有B类高档化妆品同类货物价格;
(3)销售自产的C类高档化妆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58万元;
(4)向全体女职工发放C类高档化妆品,市场零售价9.36万元。
要求:分别计算该企业各行为应缴纳的消费税。
位于县城的甲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2月从国外进口一批香水精,支付给国外的货价20万元、境外相关税金3万元、支付给自己的采购代理人购货佣金2万元,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费、保险费共计5万元,将化妆品运回企业所在地,支付运输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含税运费1万元,取得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月领用进口化妆品的60%用于生产香水,并将香水全部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30万元;进口1辆小汽车用于企业销售部门,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44万元。(其他相关资料:上述进口业务均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5%、关税税率为50%;小汽车的消费税税率为12%,关税税率为20%)
提示:2019年考季,增值税税率由17%改为16%
计算甲化妆品生产企业应缴纳的进口环节关税、消费税、增值税。位于县城的甲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2月从国外进口一批香水精,支付给国外的货价20万元、境外相关税金3万元、支付给自己的采购代理人购货佣金2万元,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费、保险费共计5万元,将化妆品运回企业所在地,支付运输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含税运费1万元,取得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月领用进口化妆品的60%用于生产香水,并将香水全部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30万元;进口1辆小汽车用于企业销售部门,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44万元。(其他相关资料:上述进口业务均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5%、关税税率为50%;小汽车的消费税税率为12%,关税税率为20%)
提示:2019年考季,增值税税率由17%改为16%
计算甲化妆品生产企业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位于县城的甲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2月从国外进口一批香水精,支付给国外的货价20万元、境外相关税金3万元、支付给自己的采购代理人购货佣金2万元,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费、保险费共计5万元,将化妆品运回企业所在地,支付运输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含税运费1万元,取得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月领用进口化妆品的60%用于生产香水,并将香水全部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30万元;进口1辆小汽车用于企业销售部门,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44万元。(其他相关资料:上述进口业务均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5%、关税税率为50%;小汽车的消费税税率为12%,关税税率为20%)
提示:2019年考季,增值税税率由17%改为16%
计算甲化妆品生产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位于县城的甲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2月从国外进口一批香水精,支付给国外的货价20万元、境外相关税金3万元、支付给自己的采购代理人购货佣金2万元,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费、保险费共计5万元,将化妆品运回企业所在地,支付运输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含税运费1万元,取得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月领用进口化妆品的60%用于生产香水,并将香水全部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30万元;进口1辆小汽车用于企业销售部门,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44万元。(其他相关资料:上述进口业务均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5%、关税税率为50%;小汽车的消费税税率为12%,关税税率为20%)
提示:2019年考季,增值税税率由17%改为16%
计算甲化妆品生产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国内销售)。位于县城的甲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2月从国外进口一批香水精,支付给国外的货价20万元、境外相关税金3万元、支付给自己的采购代理人购货佣金2万元,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费、保险费共计5万元,将化妆品运回企业所在地,支付运输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含税运费1万元,取得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月领用进口化妆品的60%用于生产香水,并将香水全部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30万元;进口1辆小汽车用于企业销售部门,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44万元。(其他相关资料:上述进口业务均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5%、关税税率为50%;小汽车的消费税税率为12%,关税税率为20%)
提示:2019年考季,增值税税率由17%改为16%
计算甲化妆品生产企业应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计算题:
某市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化妆品生产销售。2008年3月发生以下业务:
(1)以空运方式从境外进口化妆品一批。该批化妆品境外成交价格加运费折合人民币200万元。经海关审查,公司申报的完税价格未包含保险费。公司的解释是相关费用无法确定。海关对此依法进行调整征税,甲公司获得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
(2)将上月进口的化工原料价值100万元全部发往乙公司委托加工化妆品,支付加工费20万元,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3)将加工收回的已税化妆品继续加工成另一型号的化妆品,加工完成后,20%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万元,其余80%内销取得含税销售额257.4万元。
(说明:假设进口化妆品关税税率为50%;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
要求:
计算题:
某日化企业(地处市区)为增值税一股纳税人,2013年10月发生如下业务:
(1)与甲企业(地处县城)签订加工合同,为甲企业加工一批化妆品,甲企业提供的原材料成本20万元,加工结束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收取加工费及代垫辅助材料价款共计8万元、增值税1.36万元。
(2)进口一批化妆品作原材料,关税完税价格为70万元,关税税率为20%;支付海关监管区至公司仓库不含税运费2万元,取得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月生产领用进口化妆品的80%。
(3)将护肤品和化妆品组成成套化妆品销售,某大型商场一次购买240套,该日化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48万元,其中包括护肤品18万元,化妆品30万元。
(4)销售其他化妆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50万元。
(5)将成本为1.4万元的新研制的化妆品赠送给消费者使用。(化妆品成本利润率为5%)
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本月认证抵扣。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计算题:
某日化企业(地处市区)为增值税一股纳税人,2013年10月发生如下业务:
(1)与甲企业(地处县城)签订加工合同,为甲企业加工一批化妆品,甲企业提供的原材料成本20万元,加工结束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收取加工费及代垫辅助材料价款共计8万元、增值税1.36万元。
(2)进口一批化妆品作原材料,关税完税价格为70万元,关税税率为20%;支付海关监管区至公司仓库不含税运费2万元,取得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月生产领用进口化妆品的80%。
(3)将护肤品和化妆品组成成套化妆品销售,某大型商场一次购买240套,该日化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48万元,其中包括护肤品18万元,化妆品30万元。
(4)销售其他化妆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50万元。
(5)将成本为1.4万元的新研制的化妆品赠送给消费者使用。(化妆品成本利润率为5%)
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本月认证抵扣。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计算题:
某日化企业(地处市区)为增值税一股纳税人,2013年10月发生如下业务:
(1)与甲企业(地处县城)签订加工合同,为甲企业加工一批化妆品,甲企业提供的原材料成本20万元,加工结束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收取加工费及代垫辅助材料价款共计8万元、增值税1.36万元。
(2)进口一批化妆品作原材料,关税完税价格为70万元,关税税率为20%;支付海关监管区至公司仓库不含税运费2万元,取得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月生产领用进口化妆品的80%。
(3)将护肤品和化妆品组成成套化妆品销售,某大型商场一次购买240套,该日化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48万元,其中包括护肤品18万元,化妆品30万元。
(4)销售其他化妆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50万元。
(5)将成本为1.4万元的新研制的化妆品赠送给消费者使用。(化妆品成本利润率为5%)
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本月认证抵扣。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计算题:
某日化企业(地处市区)为增值税一股纳税人,2013年10月发生如下业务:
(1)与甲企业(地处县城)签订加工合同,为甲企业加工一批化妆品,甲企业提供的原材料成本20万元,加工结束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收取加工费及代垫辅助材料价款共计8万元、增值税1.36万元。
(2)进口一批化妆品作原材料,关税完税价格为70万元,关税税率为20%;支付海关监管区至公司仓库不含税运费2万元,取得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月生产领用进口化妆品的80%。
(3)将护肤品和化妆品组成成套化妆品销售,某大型商场一次购买240套,该日化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48万元,其中包括护肤品18万元,化妆品30万元。
(4)销售其他化妆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50万元。
(5)将成本为1.4万元的新研制的化妆品赠送给消费者使用。(化妆品成本利润率为5%)
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本月认证抵扣。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计算题:
某市区化妆品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月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2012年3月计算失误漏计销售自产化妆品取得的含税销售额58500元,2012年4月30日自行发现并实施补税;进口一批货物,关税完税价格为60000元,关税税率20%,2012年4月5日取得海关填发的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当月未认证),企业于当月30日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
要求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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