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制药工厂为其拥有的一幢价值200万元的办公用楼投保,分别与甲、乙两家保险公司签订了财产保险合同。保险金额分别是120万与180万元险。后该办公楼遭受火灾,损失达180万元,按照以保险金额为基础的比例责任制的方式,甲、乙两家保险公司应承担的赔款分别为()万元。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l7%。2013年度,甲公司发生的有关
交易或事项如下:
(1)甲公司以账面价值为80万元、市场价格为100万元的一批库存商品向乙公司(非上市公司)投资,取得乙公司2%的股权。甲公司取得乙公司2%的股权后,对乙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且无法可靠确定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
(2)甲公司以账面价值为50万元、市场价格为80万元的一批库存商品与丙公司一项专利进行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同时支付补价5万元。
(3)甲公司领用账面价值为30万元、市场价格为50万元的一批产成品,投入在建工程项目。(4)甲公司将账面价值为18万元、市场价格为30万元的一批库存商品作为集体福利发放给职工。
(5)甲公司以账面价值为160万元,市场价格为200万元的库存商品抵偿债务300万元。
(6)甲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捐赠的现金l00万元。
已知上述市场价格等于计税价格,均不含增值税。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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