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企业实际发生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在其工资薪金总额的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某居民企业202x年实际支出的工资、薪金总额为150万元,福利费本期发生30万元,拨缴的工会经费3万元,已经取得工会拨缴收据,实际发生职工教育经费4.50万元,该企业在计算202x年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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