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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