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5年初甲公司购入乙公司30%的股权,成本为80万元,2005年末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为70万元,故计提了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0万元,2006年末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为75万元,则2006年末甲公司应恢复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万元。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乙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价款为2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40万元,乙公司到期无力支付款项,甲公司同意乙公司将其拥有的一项固定资产(2009年初购入的生产用机器设备)用于抵偿债务,乙公司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为2000万元,已累计计提折旧800万元,公允价值为1600万元;甲公司为该项应收账款计提了200万元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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