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以A车与乙所有的B车互易,2个月后依协议交付。甲在交付个月后依协议交付。甲在交付之后以受乙胁迫为由主张互易合同无效,并主张乙返还A车。但乙已将A车转卖他人。
请问:
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甲应当将B车交还乙。乙无法向甲返还A车,则应就A车卖得价款负偿还责任。甲乙之间的互易合同因甲行使撤销权而归于无效,甲乙之间互相所取得的利益丧失合法根据,应负不当得利的返还义务。
甲以A车与乙所有的B车互易,2个月后依协议交付。甲在交付个月后依协议交付。甲在交付之后以受乙胁迫为由主张互易合同无效,并主张乙返还A车。但乙已将A车转卖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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