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饲料及添加剂生产企业登记申请的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在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书和有关材料进行书面审核,决定是否受理;经审核受理申请的,对申请单位进行实地考核,并按申请的饲料及添加剂品种抽取样品并封样。()
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