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合同的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后双方当事人也达不成协议的,根据《合同法》第62条的规定,合同的履行地应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凡交付不动产的,应当在()所在地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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