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20条前两款的规定,行为不负刑事责任;但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否则就会造成新的不法侵害。误认为存在不法侵害,进行“防卫”的,属于于;假想防卫;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后,进行“防卫”的,属于于;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属于于;关于于的罪过形式,刑法理论上存在争议,但可以肯定的是,不是独立罪名,应根据其符合的犯罪构成确定罪名,对于,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这段话的
刑法规定,对正在进行( )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国家不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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