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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发件人与收件人另有协议,数据电文应以()视为数据电文接收的地点。

单选题
2021-09-04 02:58
A、A、收件人所设的营业地
B、B、收件人没有营业地的,以发件人的营业地
C、C、发件人所设的营业地
D、D、发件人没有营业地的,以其惯常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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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A

试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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狭义的电子商务法包括所有调整以数据电文方式进行的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
()系指在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或在逻辑上与数据电文由联系的数据。它可以用于鉴别与数据电文有关的签字人和表明此人认可数据电文所含的信息。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出现了以()为手段来储存信息的数据电文方式,将来还有可能发明其他的数据电文方式
()是指在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或逻辑上与数据电文有联系的数据,和与数据电文有关系的任何方法,它可用于鉴别与数据电文有关的签字持有人和表明此人认可数据电文所含信息。
用于鉴别与数据电文有关的签字持有人和表明此人认可数据电文所含信息()。
根据《民法总则》,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生效。
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该数据电文的()时间。
为了使数据电文信息达到“书面形式”保存或提交的法律要求,《电子商务示范法》规定界定电子商务环境中“书面”的基本标准是:()以备()。
为了使数据电文信息达到“书面形式”保存或提交的法律要求,《电子商务示范法》规定界定电子商务环境中“书面”的基本标准是:()以备()
根据《电子签名法》,数据电文的发送地点与接收地点如何约定?()
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第11条规定:“就合同的订立而言,除非当事各方另有协议,一项要约以及对要约的承诺均可通过数据电文的手段表示。如使用了一项数据电文来订立合同,则不得仅仅以使用了数据电文为理由而否定该合同的()或可执行性。”
广义的电子商务法与广义的电子商务相对应,包括了所有调整以数据电文方式进行的商务活动的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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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且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到达时间应为(  )。
在法律上,如何将数据电文的无形与书面形式的有形结合起来,是赋予其法律地位的关键。()
除非发件人与收件人另有协议,数据电文应以()视为数据电文接收的地点。
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的数据。
关于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确立的是非歧视原则,即不得仅仅以某项信息取数据电子形式为理由,而否定()、有效性或()。
当事人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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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指定特定接收数据电文系统的,该数据电文()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指定特定接收数据电文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发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时,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时间,即视为到达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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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时,该数据电文进人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时间,即视为到达的时间。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计算机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何时视为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时间?( )
我国首次承认传真、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具有法律效力的法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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