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琪公司和欧亚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均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企业所得税,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金琪公司和欧亚公司发生的相关交易或事项如下。资料(一)(1)2013年7月5日金琪公司销售给欧亚公司一批库存商品,款项尚未收到,金琪公司确认应收账款702万元,双方约定在2014年5月31日前还清款项。2013年年末金琪公司对该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200万元,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50万元。由于欧亚公司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到期不能还款,2014年7月1日经双方协商达成债务重组协议,金琪公司同意欧亚公司以其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和库存商品偿还债务。债务重组日,欧亚公司抵债资产的有关资料如下: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对B公司的股票投资)账面价值为200万元(其中,成本明细15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明细50万元),公允价值为250万元;长期股权投资(对丁公司的股票投资)账面价值为250万元(其中,成本明细为200万元,损益调整明细为50万元),公允价值为300万元;库存商品账面价值为80万元,公允价值为100万元。(2)金琪公司取得上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仍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2014年12月31日其公允价值为300万元。(3)金琪公司取得上述长期股权投资后,拟长期持有并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2014年12月31日,金琪公司由于丁公司实现净利润而确认投资收益50万元。(4)金琪公司取得上述库存商品仍作为库存商品进行核算,至2014年12月31日没有对外售出,预计可变现净值为60万元,存货期末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价。资料(二)(1)2014年10月20日,金琪公司自A客户处收到一笔合同预付款,金额为1000万元,作为预收账款核算,但按照税法规定,该款项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12月20日,金琪公司自B客户处收到一笔合同预付款,金额为2000万元,作为预收账款核算,按照税法规定,该笔款项具有预收性质,不计入当期应税所得。(2)2014年12月25日,金琪公司以增发市场价值为15000万元的自身普通股为对价购入贝格公司100%的净资产,对贝格公司进行吸收合并,合并前金琪公司与贝格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假定该项合并符合税法规定的免税合并条件,购买日贝格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2600万元,计税基础为9225万元。金琪公司无其他子公司。其他相关资料:①除上述各项外,金琪公司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不存在其他差异;②金琪公司预计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预计未来期间适用所得税税率不会发生变化;③金琪公司对上述交易或事项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进行处理。要求:(1)编制2014年7月1日金琪公司有关债务重组的会计分录。(2)根据资料(一),计算金琪公司2014年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费用。(3)根据资料(二)(1),判断2014年年末预收账款项目是否应确认递延所得税并说明理由;若确认,计算应确认的金额。(4)根据资料(二)(2),计算金琪公司吸收合并贝格公司产生的商誉金额,判断是否需要确认与商誉有关的递延所得税并说明理由;判断金琪公司购买贝格公司所取得的净资产是否应确认递延所得税,并说明理由。
(1)金琪公司有关债务重组业务的分录如下: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250长期股权投资--成本300库存商品1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坏账准备200贷:应收账款702资产减值损失165(2)①原计提坏账准备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50万元;②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50×25%=12.5(万元),此递延所得税负债对应其他综合收益,不影响递延所得税费用;③长期股权投资意图长期持有,其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必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④因库存商品计提减值损失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40×25%=10(万元);所以,金琪公司2014年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费用=50-10=40(万元)。(3)预收账款项目应确认递延所得税。理由:预收账款的账面价值为3000万元,计税基础为2000万元,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1000×25%=250(万元)(4)金琪公司确认的商誉金额=15000-[12600-(12600-9225)×25%]=3243.75(万元)金琪公司吸收合并贝格公司产生的商誉不确认递延所得税。理由:商誉计税基础为零,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但因确认递延所得税会形成死循环,故准则规定不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金琪公司购买贝格公司所取得的净资产应确认递延所得税。理由:非同一控制下免税合并中,对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形成的暂时性差异,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并调整商誉或是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甲公司以一项长期股权投资与乙公司交换一台生产设备和一项无形资产。甲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为50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60万元,公允价值为380万元。乙公司的设备原价为160万元,累计折旧为80万元,公允价值为100万元;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340万元,公允价值为300万元,甲公司支付给乙公司银行存款37万元(其中包括双方资产的公允价值之差20万元、生产设备的增值税进项税额17万元)。假定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交易具有商业实质。
问:
(1)计算甲公司换入各项资产的入账价值。
(2)编制甲公司的有关会计分录。
甲股份有限公司(本题下称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2011年度发生的部分交易或事项及其会计处理如下:
(1)
和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正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不考虑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和正公司按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和正公司有关房地产的相关业务资料如下:
甲上市公司(简称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2年12月甲公司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3年11月30日的科目余额(部分科目)如下表所示:
假定坏账准备均为应收账款计提。
甲公司l2月份有关资料如下:
甲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2年5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50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8500万元,该批商品的销售成本为26000万元,商品已发出,货款尚未收到,协议约定在10月31日之前有权退还该批商品。假定甲公司根据过去的经验,估计该批健身器材退货率约为12%;健身器材发出时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实际发生销售退回时取得税务机关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要求:
(1)编制甲公司上述业务5月份的会计处理。
(2)如果2012年10月31日实际发生销售退货率为10%,编制退货时会计处理。
(3)如果2012年10月31日实际发生销售退货率为15%,编制退货时会计处理。
(答案中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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