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题库 / [单选题]材料结算以承修方经备案并公示的价格为准,的答案

材料结算以承修方经备案并公示的价格为准,应明确规定结算中的()收费标准。

单选题
2021-09-07 00:36
A、A.材料管理费
B、B.技术措施费
C、C.物管费
查看答案

正确答案
A

试题解析

感兴趣题目
机动车维修档案主要内容包括维修合同、维修项目、具体维修人员及质量检验人员、检验单、竣工出厂合格证(副本)及结算清单等。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实行有效期制。从事一、二类汽车维修业务和一类摩托车维修业务的证件有效期为()年。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规定,从事三类汽车维修业务、二类摩托车维修业务及其他机动车维修业务的证件有效期为()年。
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取得从业资格的()分别是相关经营者依法获取机动车维修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的必要条件之一。
在质量保证期内,机动车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负责联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并承担相应修理费用。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超出备案的结算工时定额、结算工时单价向托修方收费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交通部2005年第7号令规定,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受理机动车维修质量投诉,并按照维修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调解维修质量纠纷。()
按交通部2005年第7号令的有关规定,对维修竣工出厂的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承修方在()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机动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及时无偿返修。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加强对机动车维修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公示承诺的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所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可以低于《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按车主的需要,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维修机动车。
相关题目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公布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合理收取费用
机动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维修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未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机动车,不得交付使用,车主可以拒绝交费或接车
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的具体办法,由国家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制定
机动车维修作业项目尚无标准或规范的,可参照机动车生产企业提供的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进行维修操作
在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中,被考核企业或其他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以()形式申诉或举报。
机动车停车场(库)的维修、养护费用由所有人其承担。机动车停车场(库)的专项维修资金按照物业管理专项维修资金标准交纳,纳入()的专项维修资金账户管理,单独核算。
机动车停车场(库)的维修、养护费用由其()承担。机动车停车场(库)的专项维修资金按照物业管理专项维修资金标准交纳,纳入业主大会的专项维修资金账户管理,单独核算
交通部2005年第7号令明确规定,由承修方负责机动车维修返修与质量事故的鉴定。()
材料结算以承修方经备案并公示的价格为准,应明确规定结算中的()收费标准。
按《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从事整车修理与总成修理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和实施机动车维修检验制度和质量保证期制度。()
《道路运输条例》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
按《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所指机动车维修经营,不包括维修救援活动。()
维修合同中一些重要的内容,比如维修类别(项目)、需更换材料、维修过程发生需要增加项目内容、验收标准和方式、质量保证期、提供《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等,都需要()参与和确定。
交通部2005年第7号令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机动车进行()的,应当建立机动车维修档案。
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应当按照维修规范和程序作业,不得擅自扩大维修项目。()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不得()。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应当建立机动车维修档案。
广告位招租WX:84302438

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